Detailed Notes on 產強積金

申請人需前親身前往高等法院登記處繳交法庭費用,並確定聆訊的日期和提交呈請書及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。

資金需求:進行商業破產保護和重組過程需要相應的資金投入,包括支付管理費用、資產處理費用以及可能的法律和專業服務費用。

親身前往高等法院登記處繳交法庭費用,並確定聆訊的日期和提交呈請書及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

就破產人工作方面來說,如果破產人在私人公司工作,署方或受託人一般都不會主動接觸其僱主,除非因調查與評估有關的事項。不過,如果破產人任職銀行業,法例就規定他必須向僱主申報。如果破產人是公務員,破產管理署就會直接通知破產人所屬部門,破產期間升遷亦會受一定限制。

積金局會就投訴人所提供的資料作初步評估。如投訴內容涉及強積金銷售及推銷活動,即會按既定程序處理,並於投訴後七個工作天內與投訴人聯絡、要求投訴人提供個案資料等。

注意: 破產mpf 假如計劃成員曾以此理由提早提取強積金,將不能以相同理由用較後離港日期再次提出申請,受託人亦不會向計劃成員支付強積金。

雖然不能購買新保單,但能否保留現有保單,則視乎保單類型及特定情況,而有不同處理。

計劃成員必須作出法定聲明指已經或將會離開香港,亦無意作為永久性居民返回香港工作或再定居。同時須提供令受託人滿意的證據,證明計劃成員已獲准在香港以外地方居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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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升財務素養:個人和企業應該努力提升財務素養,了解財務管理和風險管理的基本原則,以便更好地應對潛在的財務困境。

原則上,破產人的債項須由破產人的財產和收入攤還。因此,破產人必須在法院頒布破產令後,立即把破產人的資產(包括海外和本地的資產)交予受託人。破產人也必須通知受託人破產人的收入,以便受託人進行上述的評估。

如計劃成員不清楚自己有多少個強積金個人帳戶,或是否擁有無人申索權益,可向積金局查詢。

積金局會嚴肅處理每一宗市民的投訴,確保每宗投訴均獲得適時及適當的處理。此外,積金局亦會透過處理市民的投訴辨別強積金受託人/「積金易」平台就強積金計劃行政安排有否不足之處。積金局並會監督「積金易」平台的運作,以確保系統完整和穩定。

計劃成員如向受託人作出虛假或具誤導性的陳述,藉此提早提取強積金,可被檢控。積金局會主動抽查申索個案,如有懷疑,會作出調查及採取執法行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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